国内首例因AI幻觉引发的侵权案近日尘埃落定,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梁某的诉讼请求,为AI行业责任认定划定清晰边界。案件源于梁某使用AI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,遭遇AI生成错误内容,且收到“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”的虚假承诺,遂将平台方诉至法院。
法院判决明确核心要点: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,其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构成平台意思表示,无法律效力。此类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涉案平台已完成大模型备案,采取技术措施提升内容准确性,并在界面显著位置提示AI局限,已尽合理注意义务,依法免责。
该案既体现了司法对AI技术局限的合理包容,也警示用户对AI输出信息需理性甄别、多方核实,同时为AI平台确立了“合规尽职即免责”的明确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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